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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也有窩案,那裡一堆銀礦。
審著審著,郴州知府孫覿被人供出來。
孫覿貪汙數額不大,但案件性質極為惡劣。
這廝竟然侵吞移民安置物資,而且違規收取苛捐雜稅,導致轄內各縣移民,在分田落戶的第一年飢寒交迫。
也不知凍死餓死多少人!
孫覿本人掉腦袋是肯定的,如今正在討論該連坐多少。
《大明律》現在是按戶口本連坐,孫覿這貨居然單獨立戶,戶籍冊上只有他的妻兒,父母兄弟全都跟他不是一家。
“上報刑部吧,此人明顯早有預謀。”
“我建議連坐他父母,兄弟什麼的就不必牽連了。”
“但他的兄弟一定要查,或許也有貪汙之事。孫覿在前宋就曾攀附黃潛善,只因彈劾過蔡攸,被一些人稱讚敢於直言,這才在大明新朝被啟用。我聽說,孫家兄弟也不是什麼好人!”
“也行,請示刑部和督察院,徹查孫家兄弟幾人。”
“郴縣縣令又該怎麼判?”
“他說自己是被孫覿逼迫的,而且還曾公開反對過。確實有幾個書吏招供,說郴縣縣令不願收取雜稅。”
“但他還是伸手拿錢了。”
“拿得不多,只有幾百貫。他的主要罪行,是在修繕水利的時候,強佔新墾出的三百多畝水田,又轉手賣了一半給本地士紳。”
“抄家流放就可以了。”
這個郴縣縣令,便是宋徽宗。
深秋之時,刑部快速批覆了郴州府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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