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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海關管理體系非常混亂,市舶司最初由知府或知州兼管,接著又改為轉運使來兼管。
後來,中央直接派遣提舉官,隨即又罷設,繼而又復設。
總體來說,即根據朝廷的實際財政狀況,來確定各處海關的稅額和稅率。
朝廷越是沒錢,關稅就收得越多。
關稅收得越多,朝廷就對市舶司越重視。
大明新朝就變得很正規了,設立杭州、寧波、福州、泉州、廣州、登州六大市舶司。市舶司提舉為正五品,只比知府低一級。
六大市舶司之外,還在各處港口,設有市舶場、市舶所。
現在已經形成一套垂直管理體系,由一位戶部左侍郎專管全國海關,六大市舶司歸這位左侍郎管轄,其餘市舶場、市舶所又歸六大市舶司管轄。
專管海關的戶部左侍郎,被戲稱為“市舶尚書”、“市舶相公”。
同時,還有專管國庫的戶部左侍郎,被戲稱為“倉場尚書”、“倉場相公”。
這兩位戶部左侍郎,官品比尚書低一級,比其他左侍郎高一級(可以理解為專職副尚書)。他們既受戶部的管轄,又可直接跟內閣對接。
……
福州市舶司。
這裡的海貿規模,其實比泉州略小,因為它的位置很尷尬。
跑中日貿易的商船,可以走寧波或杭州。
從東南亞方向過來的商船,又可在更近的廣州、泉州靠岸。
福州港的定位更像是中轉站,或者吃下其他港口溢位的貨物,以及接納中日貿易南路線的船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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