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朱銘練兵的第十二天。
一艘快船在河邊停下,差役飛奔上岸,徑直入城去往縣衙。
“洋州公文!”差役亮出腰牌。
門子連忙放他進去,白崇武親自負責接待,差役卻不把公文拿出來。
不多時,向知縣聞訊趕來,親手拆開公文,讀罷大喜:“錢糧可已備好?明日便能發兵了。”
宋朝對軍隊管理極其嚴格,如果是正規軍,調兵十人以上就得有兵符,否則最低都要坐牢一年。若無兵符,私自調兵千人以上,當即就給判處絞刑。
只在遭遇賊寇攻城,或者軍隊叛亂時,官員才可緊急發兵。
也即是說,如果朱銘哪天造反,跑去洋州城附近劫掠。只要他不直接攻城,知州就不得調動廂軍,須得向朝廷請示……等朝廷批准下來,估計都過去小半年了。
當然,鄉兵和弓手沒那麼講究,地方官還是有主動權的。
說慫也好,謹慎也罷,向知縣募集了弓手,竟然寫信請示知州和通判,順便把祝宗道作亂的事情上報。
“自己看吧。”向知縣把公文遞過去。
白崇武雙手接過公文,內容很簡單,讓西鄉縣即刻出兵,早日剿滅反賊巢穴,不要耽誤徵糧事宜。
至於那位祝主簿,上面連提都沒提。
一個反賊出身的主簿,降而復叛很正常,死了就死了唄,將其首級和家眷送去洋州即可。
洋州那邊,甚至懶得派人過來調查。
向知縣這些日子很快活,又納了一房小妾,他春風得意道:“白押司,召集六案吏員,且隨俺去檢閱弓手。”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