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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邁今年二十二歲,家住城南碼頭,祖傳食肆一間。
日子過得雖不富裕,相比窮人卻也綽綽有餘。
他與嫂嫂的關係不好,只因不喜在家中幫忙,整日跟著一群浪蕩子廝混。
陳大哥說要來做弓手,他便跟著來了。
沒別的想法,就是圖個新鮮,嘗一下當兵剿匪的滋味。
前幾天圍殺祝宗道,鍾邁打得很爽,補刀乾死了一個賊人。事後嚇得腿腳發軟,隨即又興奮不已,逢人便吹噓自己力戰三賊。
昨日開始的訓練,讓鍾邁叫苦不迭。
連續兩天,他總共捱了九軍棍。即便軍法隊打得不恨,屁股卻也腫起來,而且還得了個綽號“細鳥漢”。
鍾邁滿肚子怨氣,很想偷偷溜走。
但平時耍得好的兄弟都沒走,他若當了逃兵,今後定會被笑話。
一腔憤懣,全算在朱銘頭上。
什麼玩意兒啊?
都是應徵而來的弓手,自己還家住城南,姓朱的只是個鄉下人。憑啥老子要歸他管?憑啥他說罰軍棍就罰軍棍?
鍾邁心裡承認,那姓朱的少年,確實是一條好漢。
可好漢歸好漢,你也別做得太過分!
鍾邁已經決定,明天如果再捱打,他說什麼都要鬧一場。
“放飯了,放飯了!”
唉,心裡再苦,也得吃飯。
操練一整天,鍾邁著實餓得不行,一瘸一拐過去領飯吃。
卻見那姓朱的直娘賊,人模狗樣又在訓話:“我跟陳、張兩位都頭商量過了,既然都是兄弟,那飯菜也該一樣。我們三個都頭的伙食,讓手力折算一番,換成更多計程車卒伙食,好歹讓兄弟們吃得更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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