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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歌壇、甚至世界歌壇沒落就有“翻唱逼死原唱”這種現象的原因。
特別是那些沒背景、靈感爆炸寫出一首好歌的草根,他們很多時候都保不住自己歌曲的翻唱權,然後就被上演了一出“翻唱比原唱紅”的尷尬境地。
齊洛簽約的是星海唱片,還展現出超絕的天賦,星海唱片肯定會在這一塊把他保護得很好。
但大公司也會出現力有未逮的時候。
比如說祝憲海的運營團隊只是想做宣發、順便報復一下星海唱片這幾天對他們的報復。
不料。
這一條微博引發了一群圈內人的下場。
竇晉琛:“只要不用在商業盈利上面,個人認為釋出翻唱版本並不應該受到限制。”
劉義庭:“商演不唱、上綜藝也不唱、在各種舞臺更不會唱,只是出於喜愛錄製自己的版本,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林林詩諾:“呵呵,製作自己的翻唱版本,說的是不謀取商業利益,但釋出到各大平臺還不是為了圈粉?”
張毅涵:“我個人還是覺得必須獲得授權,當然,如果是普通聽眾就可以接受。”
一開始表態的是簽約藍田娛樂的竇晉琛和劉義庭,兩人都是一線歌手,後者還是號稱“創作才子”的、留學歸來的聲樂高材生。
再接著是林詩諾、張毅涵出來為齊洛說話,他們是星海唱片一系。
最後就是……
“不拿去賺錢的翻唱,那就是私下的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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