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在這種情況下,復仇之說就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作為一個理論,適用性越廣,越簡單,就越容易進行宣傳。而如果加了一大堆“例外”乃至“例外的例外”,就肯定會影響說服力。
遇到確實沒法明說的話題,可以“馬肝之論”掩飾過去。但什麼都馬肝,顯然也不是個辦法。
說到底,大儒們就是不敢和希臘人那樣,直接說“對親母也應該同態復仇”。所以只能遮遮掩掩,造成這麼個漏洞。
郭康覺得,這就是之前所說的,多個“綱常”的副作用了。
那些希臘學者說的其實沒錯。和只有一個“父權”的希臘羅馬文化不同,塞里斯那邊,有複數個基本規則同時存在。好處是,那邊的社會構造可以更復雜,更完善。壞處是,需要顧忌的地方也太多,而且難免打架。
不說其他各家的敘述,就是儒家的基礎典籍內部,都在互相矛盾。儒生們整天吹噓,說天朝是綱常有序的禮義社會,但周禮搞了小三千年,都沒解決母親這個角色代表的權力。
大家都知道,春秋那會兒,“婦人三從”和“孝”就開始打架,君、父的“尊”和生母的“親”也在打架。這些問題其實比馬肝之會討論的“革命”問題都嚴重,牽扯到了儒家,乃至儒家背後、古典塞里斯文明中,基本倫理的問題。
大部分漢儒不敢對此評判,原因也很簡單:要是說不應該復仇,就會被人指責,因為這等於給普世性的復仇公理上,開了個漏洞,是在破壞學說的根基。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