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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壽真實身份是天閹。
李長壽四歲時被家人賣去當了太監。
可他剛做太監幾天,剛巧遇到宦官制度廢除,白白割了傳宗接代的玩意還被逼失業。
後來李長壽又遇到改革開放,瞬間打回原形成了普通老百姓的李長壽為了不讓世人知道他是個太監,便花錢在人販子手裡買了個女人做媳婦欲蓋彌彰。
這媳婦就是剛剛被他往死裡打的女人——劉春香。
可惜買了個媳婦多年不生養也不能堵住村民的嘴。
於是,當年已經年近六旬的李長壽又撿了一個孩子。
李長壽千算萬算,都沒算到,自己撿回來的孩子,會是個傻子。
就是明恩現在身子的主人,連名字都沒有的——傻娃!
明恩隨便一猜也知道李長壽將傻娃長大肯定打著什麼算盤。
權衡了一下要害,明恩覺得要救劉春香必須先保證自己的處境,否則一時衝動打了李長壽只會令自己置身於危險。
要怎樣保證自己安全又能救人呢?
時間並沒給明恩思考的機會,李長壽將劉春香往死踢的時候,眼尖瞧見地上投射了一個黑影正在自己身後,嚇得他急忙轉過頭來。
“傻娃,你什麼時候醒的?”李長壽停下那隻踢劉春香的腳,狐疑是瞪著明恩。
一個照面,明恩手中的藤條像燙手山芋一樣,扔都來不及了。
而她被撞破時的倉惶之色盡落李長壽那倒眯的三角眼內。
李長壽三角眼一眯,他的身子又驟然逼近,“說!你拿著藤條要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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