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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南仲組織人員開始彈劾宋江。
自治區隊伍不遵從朝廷軍令,在黃河岸邊襲擊金兵,其罪一也;繳獲大量金銀財帛不繳回朝廷,卻擁為己有,其罪二也;勾結太行山匪寇,擾亂朝廷邊疆,其罪三也;收留太學生,籠絡人才為己所用,其罪四也;金兵退卻不迴歸人質團,其罪五也;慫恿村民武裝民兵,私設軍隊,其罪六也。
此六罪充分說明宋江包藏禍心,意欲自立,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其心可誅,即刻回京領罪。
欽宗看完彈劾宋江的罪狀書笑了,宰執們簡直就是一群豬,用他們慣用的嘴臉去對付宋江,直接就是找不痛快。
他們太不瞭解宋江了,宋江根本不吃他們這一套,就算整個宰執把嗓子喊破他都不會理睬,愛幹啥幹啥去。
宋江的目的是經營自治區,只要不影響他的地盤,宋江不會輕易動武。打蛇打七寸,對付宋江就要抓中他的命門,他在自治區收買人心,我們就在自治區離間人心,沒有了百姓地擁護他還就是個匪!於是欽宗直接對耿南仲說了兩字:“不準!”
耿南仲不解欽宗何意,急切道:“陛下,現在不收拾宋江,等他羽翼豐滿,為時就晚了!”
欽宗道:“這樣氣勢洶洶去自治區傳旨,你猜宋江會是什麼反應?”
耿南仲道:“他還能有什麼樣的反應?只能灰溜溜來到京城領罪!難道他還敢抗旨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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