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分卷閱讀61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

【秀刀工?可以可以!想看!】

【我似乎聽到了來自旁邊葉嫂的王之蔑視?】

作者有話要說: 【特別宣告】

文章中用到相關法律的時候有細節改動!存在歧義和誇大!文中的看看就好!實際應用以貼出來的為準!

本章涉及相關法律:

刑法第五章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法第二章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物權法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