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是舊了點,不過材料很好,看這木頭!”
唐安琪說:“你這房子比我家好。”
戴黎民笑問:“你家?請我去你家裡做客好不好?”
唐安琪擺擺手:“不敢招惹。”
戴黎民又問:“你家在哪裡?”
“和你沒有關係。”
“中午去吃涮羊肉,好不好?”
不等唐安琪回答,他又補充了一句:“大冷天的,吃點羊肉喝點酒,熱氣騰騰,行不行?”
然後他替唐安琪作了回答:“行,有什麼不行的?我要是敢再犯混,給你把槍,你崩了我。”
說完這話,他當真是從懷裡摸出一把手槍。唐安琪接過手槍,就見這依舊是把小槍,然而外表與眾不同,不是那種沉沉的黑,而是閃爍著冷森森的金屬光芒,槍身上又刻了精緻花紋,看著骨架苗條,十分秀氣。
戴黎民笑問:“好不好看?比利時來的花口擼子,半年前我就弄到手了,一直給你留著。你身上應該帶把槍,這槍又輕巧又好用,你拿著,拿著打狸子。”
唐安琪一抿嘴,忍不住笑了。
“別以為我不敢打。”他對戴黎民說道。
戴黎民一捏他的手臂:“我知道你敢打,可是輕易別打,狸子雖然混賬,可也怕疼啊。”
唐安琪發現自己和戴黎民在一起的時候,不是非常高興,就是非常憤怒,永遠不能心平氣和。
兩人一起出門吃了頓涮羊肉,吃的杯盤狼藉、滿嘴流油。最後唐安琪把酒杯一推,抬頭說道:“狸子,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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