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秦風,還算是人嗎?他還有心跳嗎?還能呼吸嗎?他以什麼為生呢?
秦風已經換了十幾個地方了。他一開始是用司邦毅的錢租了個小旅館,白天在旅館裡躲太陽,晚上才出來。但他剛住了一天,協警和城管就來查了三四回,每一次都要求看身份證。這樣他就不能再住下去了,只能換地方。
他不再覺得飢餓,但是聞到飯店裡的香味還是會覺得饞,他想這是因為他還有著當人時候的印象,但這些已經不再是他的食物了。
他去賣活雞活鴨的地方殺雞,讓他們當場殺,把血給他裝進塑膠袋裡。然後他把光雞光鴨扔掉,只喝生血。
可是他一點也不覺得生血好喝,他只能硬逼自己嚥下去,就算想吐也要忍著。因為喝了它之後,確實能解餓。
他總是在黃昏後才出來,戴著帽子口罩,好遮擋陽光。可是他並不討厭陽光,相反,他總有種衝動想摘掉帽子好好的曬曬太陽,陽光給他的吸引力可比生血大多了。
但他不敢曬。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殭屍都渴望陽光,可能這就是法則?殭屍一照太陽就會死,所以他才會想曬太陽,這是天道法則在引導殭屍這種陰晦之物自毀嗎?
司邦毅的死訊在報紙上佔據了一個小豆腐塊大小的報道,但也只是說農大一位研究生被入室搶劫殺害,提醒廣大人民群眾注意安全。沒有提到別的東西。
秦風不知道這些人知不知道這是他乾的。當他從土裡爬出來時,發現樹葉都落光了,他是在司邦毅那裡上網時才發現時間已經過去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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