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商賈良民為草芥,將他誣了作自己高升的腳下梯。
再問明府可有實證?
道那老僕癲瘋之人,歲老糊塗,成日顛三道四,喝得醉了,撿了屎都要送進嘴裡,如何可信。
明府聽他胡泌半日,卻笑了,道:只盼你的嘴你一直這般硬,哪時軟了,卻是無趣。”
何棲問:“苟家百萬傢俬生活,他可有法脫罪?”
沈拓冷笑:“他苟家不過地方豪紳,真當自家有通天之能?有些個家主犯事,推了一個家僕出來代罪,也須買通了官府,明府又不受他家賄賂。”
何棲道:“阿爹去河邊看了苟家虐行,歸家後仍是不平,氣得飯也不曾用。”
沈拓道:“你不曾親見慘狀,真恨不能手刃此等惡賊,替天行道。”
第五十一章
足足用了五日,桃溪河裡共起出了二十四具的屍骸, 最早一具已成森森白骨, 縣衙特地清出四間屋子作停屍之用,守屍的差役不敢獨自守夜, 捉對喝酒才捱得天明。
這二十四具屍骸沉屍河底, 年月日久,魚蟲啃噬,面目全非,難辨真容。苟家又與前幾任縣令互有勾結,身契銷燬,人世間竟無這些人的來歷。姓甚名誰? 多少年歲?來自何處?
張了告示認領, 是否有兒女在苟家為奴又失蹤的?卻也毫無音信。
只王三記憶好,指著一具女屍, 捂了口鼻,道:“她面目潰爛, 小的也不太肯定,前幾年賣與苟家一個叫曾阿九的小娘子,下巴彷彿也有這麼顆痣。記不清是四橋村還是雙彎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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