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暑假,林威家給他買了腳踏車,24的,白色的,還挺好看,不過就是個女車,好像是林威的媽選的。不過林威也不在乎了,有車就好。天天推著車練,身上摔的青青紫紫,沒一個星期,車也練的倍兒熟了。倆孩子從此自詡飛車無敵,開始了騎車狂飆的時代。
由於林威才剛學會騎車,他爸爸護著上了迴路,結果一個修路的溝那兒,人多車多,林威一晃騎過去了,他爸落在後面,可巧這會兒前面過來個麵包兒,雖然開的挺慢,也一個勁兒的鳴笛,可是林威還是迎頭撞上它了。汽車也停了,林威也一處溜兒從車座上滑下來,站住了,把車往邊兒上一挪,繼續又騎上。這會兒林爸趕上來,一把鋝住兒子的胳膊說可嚇死他了,林威還一臉迷惑的問怎麼了。弄的林爸一陣心驚,說要重新考慮開學讓他騎車上學的事兒。
可後來經不住林威軟磨硬泡,又帶著上了幾次路覺得還行,就把第一次算作是意外,最後還是同意讓他騎車上學了。從此倆小孩兒成了“有車階級”,林威也不再提什麼違反規定,小學三年級就開始騎車上路了,證明當時說那話純粹屬於池不著葡萄說葡萄酸。
少年宮的書法班兒還接著上,於閩和林威的楷書也已經寫的上路兒了,但明顯的林威的國畫被他的書法更好,於閩的國畫則根本入不了眼,但倆孩子還都堅持要上。家長們也不好說什麼,只好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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