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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練得很瘋狂。
最瘋的應該還是詹姆斯和蘭斯兩個人。
萊蒙家裡,老約翰和林德不得不開始面對一個連洗澡、上廁所都要陶醉地引吭高歌一曲的神經病,但開弓沒有回頭箭,詹姆斯根本沒辦法停下來。
他心裡其實也很茫然,那些對即將改變的命運和未知生活的恐懼,時常湧上心頭。
拜某個混賬天使所賜,除了唱歌外,他完全不知道自己還能幹什麼了。
另一邊,蘭斯就簡單多了。
頭頂優等生的光環,父母放心,很少管他,所以,他開始長時間借宿鮑德溫家練吉他。
由於鮑德溫家裡只有一張單人床,他就跑去二手市場買了一個便宜的厚床墊回來來睡。
可又由於他睡床墊總是輾轉反側,一晚上、一晚上地睡不著,黑眼圈越來越大,最終,鮑德溫只好讓出了那張屬於自己的單人床(他後來懷疑蘭斯是裝的,目的就是為了搶床睡)。
但不管怎麼說,蘭斯成功霸佔了那張狹小的單人床,開始了鳩佔鵲巢之路。
他靠著牆,難得姿勢乖巧地蜷縮在床角,那張漂亮的臉上盈滿熱枕和認真,手裡緊緊抱著自己的第一任情人,一把常見的泰利龍(telecaster)電吉他(Fender公司出產,便宜白楓木做的琴頸,造型優雅古典,音色清脆動聽。為了夠炫夠、夠與眾不同,他在上頭畫了零零散散的幾顆星星),然後,忽略周圍的一切聲音,全神貫注地繼續白天的練習,一遍遍地彈奏重複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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