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宋林微微笑,掛掉了電話,隨即囑咐了秘書,訂了凌展的機票。
長秋約他晚餐,宋林一身簡裝,換掉了西裝。她點了一份鵝肝炒飯給他,他含笑吃了下去,又點了一份烏魚子凍,他也吃了下去,再點了一碗春杏排骨例湯,宋林頗為難卻又頗香甜地含笑喝了進去。
長秋嚇得一哆嗦。
宋林這樣吃飯,認識他許多年,只有兩回。
第一回是聽說阮寧懷孕了,第二回是聽說阮寧嫁人了。
跟阮寧搭上邊,什麼厭食症都不藥而癒。
宋林同她交代著宋氏慈善基金會近期的理事會相關安排及工作中心,他頗看重慈善,也頗看重長秋,順理成章把這塊工作交給了長秋。
長秋也怪愁的,嘆息著,截斷他的話:“宋少,這回阮寧又怎麼了?”
宋林眉尾上翹,眼睛彎彎,好像一輪春花映襯下的白月,帶著發自內心的暢快,全然不是之前兩回的借飯澆愁。
宋林這些年與長秋糾纏不清,說不愛卻也不捨得放手,與其說是情人,倒更像知己好友多些。
他對待長秋素來坦誠,因知她愛自己,也知她不肯叛。
他回答道:“阮寧不需要一個拋棄她的丈夫,也不需要那個男人的兒子。等到事情了了,我帶她來香港長居。延邊我不耐受,而香港照攘,她肯定喜歡。”
長秋聽得毛骨悚然。
什麼叫阮寧不需要?什麼又叫他不耐受延邊,阮寧喜歡香港?!
碰到阮寧,他真是要魔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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