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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哲,哲理的哲。我本以為我的一聲都會平平淡淡的。直到那天……我被打劫也不是因為打不過他們,而是我想動手,我有預感,會有人來的。果真他來了。我的預感絕不會錯,他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他啊,為人很仗義,有時候挺卑鄙的,還很狡猾。他身上有種與生俱來的痞氣,壞壞的,果真他就是一混蛋。我陪了他三年,做飯洗衣服收拾房間除了不能給他生孩子我什麼不能做。可是三年他連碰都不碰我,他一遍一遍叫我名字得時候我覺得他是愛我的,可是他卻什麼也不說,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叫我的名字。
最後家裡安排我去國外,我知道我去了就回不來了,我們倆就完了。我一直在等他說要我留下,可他卻一臉無所謂的樣子甚至還替我高興。直到最後一天他還沒有什麼變化,我著急了真的害怕了,怕他根本不愛我,一切只是我的一廂情願。我緊緊的抱著他,我好害怕失去他……好害怕……我決定我身子給他,可他卻拒絕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哭的昏天黑地……在機場的路上他淡淡的囑咐我冷了多加衣服,生病了要第一時間吃藥,晚上睡覺記得關窗……沒有我在身邊一定要照顧好自己。他好囉嗦,我只要他一句話就夠了,可他始終不說。我轉身離開,我告訴自己只要他叫我名字,我立馬轉身衝回他懷裡,不管接下來他說什麼,我都不走了。我頻頻回頭,他卻死咬著下唇不開口,只是微笑著揮手。我淚流滿面登上飛機。我總感覺這一次我們是真的不會再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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