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go-->
這些正好發揮穿越者的後世知識與能力。
徐欽首先準備開採礦鹽。
古代的食鹽,可是緊俏商品,朝廷統購統銷。
實際私鹽氾濫。
用製造精鹽來籌措資金,這玩意兒來錢太快!
朱棣聞言求之不得,當即同意。
只是有點擔心,這個徐欽行不行?
可不去試一試,誰知道行不行呢?
反正不用花費朝廷什麼錢,死馬當活馬醫。
明代鹽法繼承宋、元兩個朝代的鹽政體制,建立天下統一的灶戶(鹽戶)制度,以及鹽運專賣制度。
各地鹽運衙門進行鹽業生產的組織管理。
灶戶生產出來的鹽,全部歸由朝廷收買,統購統銷。
朝廷收來的鹽,一部分透過戶口食鹽法,運到各州道縣,按戶口派賣,計口徵收鈔米。
這就是大明目前的官方鹽運買賣制度。
另外一部分食鹽,則可以透過開中法,由各地衙門自主經營。
他們用鹽與境內外商人交換糧食、馬匹等物資,然後由商隊輸送糧草等供應到邊鎮,政府償以鹽引。
他們派場支鹽,自行運銷在各指定地區。
大明鹽務的開中法,是洪武年間推行的‘通商制’。
主要是解決漕運涸水時期,南糧北調運力不足時的一種應急措施。
而徐欽成立的鹽務公司,主要是自行開採鹽礦製鹽,然後賣給朝廷的鹽運司。
當然,相當一部分自己用於通商交易。
他把這種企業體制,叫成‘官督民辦’。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