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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三年秋。
隨著朝廷合併官衙、大量裁官減役,冗官冗吏之疾減輕了許多。
而這時,還有一個棘手的問題亟待解決。
那就是:武將經商,氾濫成災。
自皇佑三年初,朝廷便開始打擊官員經商之陋習。
嚴禁任何官員以任何形式經商。
“超三百貫者奪官去職,超一千貫者抄沒家產、流一千五百里,超三千貫者,斬之。”
文官們因百日考成法的約束外加百姓監督,基本上已不敢僭越法令,斂財自肥。
但各路軍營依舊是重災區,且越來越隱蔽。
自唐末五代以來。
武將經商逐漸興盛,且並不違背法令。
究其緣由:宋初,朝廷軍費不足,犒勞軍士有書文卻常無實賞。
宋太宗允許軍隊“回易生利”,即經商賺錢。
初衷是:貼補軍費,以給公用。
范仲淹和狄青在西北時也都從事過回易活動。
然這個缺口開啟後。
便有武將開始以“贍軍回易”之名,瘋狂斂財,中飽私囊,並延展出了諸多回易形式。
有人販賣糧食、木材、紗、絹、紙、藥物等日常用品。
有人走私茶葉、酒水、香料等朝廷專門之物。
有人甚至是專職從商、兼職從軍,經營房地產,開茶館、酒樓、妓館、放貸,組織士兵紡織、燒炭,借官場買賣貨物。
用朝廷的兵、朝廷的車馬、朝廷的船,賺自己的錢。
在朝廷嚴管後,這些武將便將生意放在了他們的僚屬、僕從、家人或指定的民間商賈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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