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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化末年,初秋。
京城錦衣衛北鎮撫司,詔獄大門外。
一首匪歌從詔獄中飄蕩而出:“十萬大山高又高,打把火鉗插在腰。哪家姑娘不嫁我,關起四門把火燒!”
二十歲的總旗常風不耐煩的抬起頭,對一名看牢校尉說:“怎麼還沒把那個廣西叛匪頭子的舌頭割了?整天唱唱唱,難聽到虎子都吃不下飯了!”
話雖這麼說,常風內心卻覺得這首匪歌頗為豪放。那位叛匪頭子比處處謹小慎微的他活得灑脫。
常風英俊、高大,一身飛魚服更顯出他的身份不俗。
錦衣衛中,百戶才有資格穿飛魚,配繡春。常風一個總旗得此殊榮,定是破格恩賞。
此刻,他坐在詔獄門口的一張椅子上。他的面前是一條名叫“虎子”的狗。虎子的面前擺著一個鐵盆。
鐵盆裡的狗食奢華而又稀奇,是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著薄如蟬翼的銀箔。
銀箔在醫理中,人食有安神、鎮驚、定癇的功效。給一條狗吃未免太過奢侈。
常風摸著虎子的腦袋:“快吃吧。吃飽飯,一會兒好跟著我幹活兒。”
常風在北鎮撫司專門負責抄家。
他是典型的沒落勳貴子弟。他的先祖曾在永樂年間受封錦安侯。
可惜過了四代人,常風已是旁系的旁系,爵位與他無關。
三年前,常父病重,拿出了畢生積蓄,替他買了個錦衣衛的員額。辦完這件事,常父就一命嗚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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