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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杉田早苗便將那天兇殺案目擊到的一切情況,都一五一十和古美門說了出來。
其實她說的東西和上午坂口正義說的差不多。
不過,在法律定義,證人說的和當事人說的完全是兩個概念。
而且,為了保證案子不出差錯,古美門必須要確認雙方所瞭解到的每一個細節。
“……接到了坂口先生的電話,前原剛就上了樓梯,把電話的外放功能開啟,讓蹲在二樓的大狗聽。那時候我正在吃披薩,不一會兒就聽到一聲慘叫,就見前原剛被那隻狗從二樓撲到了臺階上。然後前原剛就這樣死了。”
坐在對面的古美門開啟筆帽,一邊在小本子上做筆記,一邊確認杉田早苗說的資訊。
“那麼,你聽見了電話那邊坂口先生說的具體內容嗎?”
“關於這點,警方那邊不是說,他說的是‘約翰,你好嗎(元気か)’,‘你好嗎(元気か),約翰’嗎?”
“不,杉田小姐,我要確認的是你聽到的是什麼。”
古美門伸手糾正了她的話。
“呃……”
杉田早苗想了想,然後搖了搖頭。
“因為距離隔得太遠,我沒有聽到電話裡在講什麼。”
“這樣啊……”
古美門旋轉著指尖的筆,嘴角微微露出笑容。
有一個好訊息,他現在能確認這個女孩所做的證詞,並不是所謂的直接證據。
什麼是直接證據?
打個比方,可以把一個兇殺案的整個發生狀況看作一張白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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