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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夠不夠?”
安喜延似笑非笑,手裡丟出的,是趙泰晤的口供。
以豪宅為報酬,林巍驅使檢察官,更改口供,脅迫受害者簽下不起訴協議,並將趙泰晤原本涉嫌的案件,由檢方決定不起訴,免去牢獄之災。
內容詳細,安喜延自己還找人查了一通,經手幾人,哪幾個檢察官在其中奔走做事,連案件的受害者都被找到,錄了份口供,說明當初其實他本不願和解,但奈何趙家勢大,不同意和解,不收錢,恐怕收不了場。
提到林巍的字數不多,但卻也字字都在暗指林巍。
林巍搖了搖頭,笑容不改,淡定自若。
趙泰晤已經聽從他吩咐的律師,走了精神病的路子,希望能靠精神病擺脫罪責,林巍當然欣然應允,送他去精神病院遭罪幾年,他的口供自然也就毫無意義了。
他才不會殺了趙泰晤——對於一個養尊處優,唯我獨尊的紈絝來說,能有什麼比關在精神病院,強制戒毒更折磨的事呢?
想出去?
那就等他那視子如命的媽媽散盡家財來救他吧。
林巍是個知恩圖報的人,看在趙亨敦的面子上,讓趙泰晤這輩子不愁吃喝活下去沒問題,但他一定要讓趙泰晤活的很窮——這才有意思。
精神病提交的口供不能作為證據,從趙泰晤那將事情堵住,一切都成了無稽之談。
安喜延不惱,再拿一份資料,甩在桌上。
“趙海雄選舉團隊十三人,全都是你親自挑選組建,其中已經花費的選舉金額與實際你所捐助款項存在大額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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