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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遣門生王翹辜榷長安七千萬錢,死罪,子王萌、王吉貶為庶人,流放雁門。”
“楊明,當街弒殺兩千石官員,死罪。”
在楊明殺死王甫的第二天,劉宏下達了最終詔令。
一時間,朝堂上書不斷,多為楊明請罪之書。
廷尉詔獄,門庭若市。
東漢一朝,還從未出現過士人當街誅殺大宦官之事,做了此等大事的楊明誰不想一見?
一些士人甚至拿著縑帛,只為求楊明在上面籤一名字。
詔令下發翌日,士人已在詔獄外排起了長龍。
若非詔獄門口寫著的大字,還以為這是哪個世家公卿的府邸。
到了第三日,長龍阻塞交通,廷尉不得不下令,除非得到楊明許可的人,否則不許再進。
轉眼已是一月後,詔獄外前來探監計程車人依舊絡繹不絕。
此時詔獄牢房內,一人正和楊明隔著矮桌席地對坐。
此人相貌平平,但舉止間溫文儒雅,有名士之風。
“公達,你方才所言為真?”楊明一臉詫異。
“我怎敢拿此事打趣,叔父之意,欲嫁女與少君,兩家結為秦晉。”被楊明喚作公達之人,乃是潁川荀氏荀攸。
“公達莫與我說笑,我一將死之人,又如何娶妻?”楊明笑道。
“少君並無性命之憂。”荀攸搖頭。
楊明假裝疑惑望向他。
“以王甫之地位,少君若有性命之憂,此時又怎還有機會與我對坐?”荀攸笑著說道。
楊明聞言卻並未作答,看了一眼門外的獄卒,搖了搖頭:“我之生死,由天子裁定,不由你我,不過即便我僥倖得活,恐怕也無法答應公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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