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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略使是專管民事的,安撫使才負責打仗。
兩者可以單置,但往往合併,也即經略安撫使。再下設經略司和安撫司,各自負責民事和軍事,一起向經略安撫使負責。
如果一個地方特別混亂,那就再置招討使。
可以單置,也可疊加,比如經略安撫招討使。此職往往由武臣擔任,遇到戰爭可便宜行事,擁有極大的調兵自主權。
南方地區,不用頻繁的大規模調動兵馬錢糧,因此各種職務往往單置且兼任。
比如躺平的蔡懌,本職桂州知州,兼任廣西運判,再兼任廣西安撫使。
又比如激起瀘南夷叛亂那位,本職瀘州知州,兼任瀘南安撫使。
如果遇到戰爭,往往是官最大的做主帥。比如瀘南安撫使搞不定蠻夷,身為梓州路轉運使的趙遹,當時很快就召集部隊統一指揮。
更高階的職務,還有總領財賦兵馬錢糧,類似明代的幾省總督。
這玩意兒是在靖康年間興起,並在抗金戰爭中常態化的。
由於西南地區的糟糕狀況,趙遹被任命為總領西南兵馬錢糧事,西南各路都要聽他統一調派指揮。可以理解為,西南地區總督。
但是,趙遹沒有開府大權!
評價一個總領兵馬錢糧,或者一個經略安撫使,看他能不能單獨開府,就知道他實際有多大權力。
趙遹先是瞭解黃概的佈防,此地總兵力已接近四萬。
梓潼城內守軍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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