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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
鄧春一家悄悄出門,沒走幾步,忽地有人跪在前方,卻是他所屬保甲的保長。
“鄧大個,俺的鄧大哥,你可不能走啊,”保長帶著哭聲說,“你若逃了,俺也要被連坐!”
鄧春猶豫數秒,安慰道:“只挨幾棍子,不打緊的。”
保長說道:“挨幾棍子,還是挨一百棍子,都是那些公人說了算。恐怕你們走了,俺也要被輪上差役。”
鄧春又想了想,問道:“要不,一起走?”
“俺家四十幾畝地,哪能說走就走?”保長急得快哭了。
宋代的保甲連坐制,可輕可重,彈性極大。
比如鄰居失火或者被盜、被殺,不去幫忙即犯有“見危不救罪”,這也屬於連坐的一種型別。按律該打一百仗,力弱不能救而速速報官者免罰,有能力救卻只報官者罪減一等。
法律定得那麼死,判罰難度卻很大,無法界定有沒有能力救援。
一般而言,都是隨便打幾板子。
南宋有個著名案子,某士紳之家,經常欺負鄉鄰。一日,被仇家殺人放火。有鄰居打算救火,另一個鄰居說:“他家的人沒有死完,若是衝進去救火,會誣我們盜取財物。若不救火,無非罰仗而已。”於是,一群鄰居坐視其宅邸燒光,反正深宅大院有圍牆,不怕火勢波及到別處。
鄧春對保長說:“俺力氣大,伱攔不住的,再來幾個也攔不住。”
二弟鄧夏提著棍子:“俺力氣也大,莫要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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