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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即同治九年,扶桑國使臣柳原前光到達天津,要求與清政府訂約通商,並帶有扶桑外務卿致清總理衙門信函:
大意為扶桑國已與唐、英、法、美等國通商,而華夏是扶桑的近鄰,又千年交好,請求與滿清訂立通商條約。
而總理衙門回覆:
照以往通商即可,無需訂立通商條約,直接拒絕了扶桑國。
這種結局其實不難料到,依照大清國衙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傳統,想我泱泱天朝上國,物華天寶,誰耐煩與你區區倭國通商?
恰逢此時李鴻章任直隸總督,扶桑使者柳原便上門拜訪,態度極為恭敬言道;
“扶桑被迫與大唐,英國,法國,美合眾國和美聯盟國列強通商,扶桑備受欺凌,內心委屈可又百般無奈。考慮到扶桑列島距離大陸最近,雙方有千年以來的友好傳統,扶桑希望能夠與大陸通商,齊心協力抵禦外侮……”云云。
這一番談話,打動了李鴻章“聯夷制夷”的心思,再加上收受了扶桑厚禮,
因此,李鴻章向總理衙門表示;可以與扶桑簽訂貿易合同。
原因是“扶桑仰慕中華文化,精通中華文字,應該聯合扶桑抵制西方列強,不可使扶桑倒向列強,成為他們的幫兇。
但李鴻章強調;“與扶桑通商不同於西方列強。特別是,條約應當單獨談判和決定。不能像英國、法國和俄羅斯那樣簽訂不平等通商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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