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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律法的第一部被佘向綺一攪和,居然要從婚姻法開始。這一段時間,盟主身邊的“佘小妹事件”大家都看在眼裡,當眾人紛紛猜測佘向綺可能成為“盟主二夫人”之時,我丟擲元乙“李代桃僵”,肯定能驚掉一眾眼球。而我要灌輸給全體尼國公民的,便是“一夫一妻”的理念。
無論地球上形成的哪個文明、哪個國家,當進入農業社會後,直到工業社會成熟之前,實行的幾乎全都是一夫多妻制,只是叫法不同,無論是“三妻四妾”、“一夫一妻多妾”、“一夫四妻”還是“基督徒的表妹”,本質上都是一男對多女,反映出農業社會和早期工業社會這數千年裡男性的絕對主導地位,而這也是由生產力所決定——在農耕和工業生產中,力氣大、耐力足的男性佔絕對主導優勢,冷兵器為主的軍隊也全部由男性組成,因此,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等領域男人對女人的碾壓優勢必然帶來極度不平等的治政理念,形成過去數千年間全球幾乎統一的壓迫制度——男尊女卑。
“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疊加“重男輕女”的社會風俗,帶來的危害我再清楚不過。華夏數千年,男尊女卑的制度就像套在民眾頭上的一重枷鎖,不僅束縛著華夏大地上的女性們,也反過頭來對男性們的正常權利造成了影響。由於貧富差距,頂層的男效能夠“佔有”更多的女性配偶,直接擠佔了底層男性的擇偶權利,使最底層人民“討媳婦”的困境綿延整個華夏五千年。而“重男輕女”的陋習進一步加劇了這種不匹配——即男多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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