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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轟動的大事,是趙傳薪在天津城北洋大學禮堂內,與袁大頭的北洋兵發生衝突。
作為當事人之一的英華,又是《大公報》的主筆,他不可能袖手旁觀,任由別的報紙第一時間去刊登。
更何況,他還拍了照片,擁有全套第一手資料,連訪事人都省了跑腿的工作。
但這件事,涉及到清廷的一樁大弊案,他報道的時候,又必須保持一個很微妙的中立態度,否則將會捲入官傾軋中。
他須得小心再小心。
所以,反覆斟酌推敲文字,修改數次,然後馬上遞交刊印,最新一期的《大公報》提前出爐,以最快的時間出現大街小巷。
第二個出爐刊載此事的報紙,令人意外的是《泰晤士報》。
這是因為北洋大學的英國外教老師,將親眼目睹的經過第一時間告訴了他的朋友——《泰晤士報》駐華首席記者,喬治·沃尼斯特·莫理循。
這兩份報紙的影響力,目前便足以覆蓋天津城、京城甚至全國的中外人士。
不過,讓人不解的是,兩份報紙內容看上去有點出入,值得推敲。
《大公報》摘選:趙利用地形之利,與王佔元所率北洋軍勉力周旋。槍火轟鳴,子彈亂飛。吾與一眾師生在禮堂內只聞其聲不見其場面,最終戰火平息,趙已站在了門外的血泊中……
在標題上,和內容中,他的確採納了趙傳薪那種“標題狗”的噱頭,只不過略作修改,讓讀者儘量不會事後因此而憤慨,又能充分博人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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