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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遠總算盼到了過堂之日,但當然沒有料到竟然會行公審,他還從未曾當著這麼多人面前說話陳辭,但也並不如何緊張,只是當見以毛維為首那批官員,這時都冷冷看向他的時候,心尖忍不住還是抖了幾抖,不過在主審薛少尹那雙平靜溫和的目光安撫下,又很快穩定了情緒。
自從下定決心來府衙舉告,他早已沒有了其餘退路,若這回不能為兒子討回公道,別說再無報仇雪恨的機會,甚至自己也會因為誣告反坐。
周律有定,凡捏造事實告無罪者入罪,或使輕罪者被叛重罪,告人者要按其誣告他人之罪受懲。
也就是說,鄭遠告丁梧亮故殺,若被證實為誣告,那麼他便會承擔故殺罪被判斬決。
這也是鄭叟起初反對兒子告官的重要原因,太原府從前可不是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貧苦百姓被惡霸欺殺,舉告官府,結果反而被判誣告,甚至不需被告一方施以報復,一條性命便斷送於貪官汙吏手上。
平民百姓不通律法,多數不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卻都很清楚大周律中關於誣告反坐的規令,也明白諸多官員與豪貴勾結的現狀,是以遭遇不平,要麼忍聲吞氣,實在忍無可忍,也沒有多少人向官府舉告,從前晉陽城中便有一人,因妻女被惡霸姦殺,乾脆投奔盜賊,設了埋伏暗殺仇人,就此落草為寇,靠著打家劫舍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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