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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殘兵營的大佬哈哈笑著到了17團的院落,有酒有肉大家奉承了幾句,三碗酒下肚就開始吹牛打屁起來。
殺鬼子是表現自己的英勇事蹟,李山魁摸著自己的鬼頭大刀說道:“我可告訴你們在戰場上跟鬼子肉搏,咱這把刀只砍鬼子的腦袋,一刀下去幹淨利落。
那鬼子的人頭直接就飛上了天,嚇的附近的鬼子跟傻了一樣不動彈,接著鬼子的腦袋就被我一個接著一個的砍下。
附近的鬼子見了老子跟見了閻王一樣跑啊。
老子就追。
砍頭這可是技術活,不讓自己身上沾染一點血那是一滴血都沒有。
可身上有血才有煞氣。
老子本來以前就是幹砍頭的買賣的。”
在李山魁的故事中參軍前是菜市場的劊子手,砍了99顆腦袋後就洗了手,回到西北老家混跡江湖。
後來參軍後習慣了這砍頭的手法,江湖上也好軍隊裡也好沒有幾個人擋得住自己的一刀。
殺人故意全身染滿了血,這樣才有氣勢才凶神惡煞。
後來跟國民黨的北伐軍幹仗,打輸了就被整編論功勞當了個連長,後來來長城關跟鬼子幹仗就當了營長。
起初他帶著手底下幾十號兄弟在大戰來臨前,跟著軍長組建了500人的敢死隊,躺著河溝夜襲鬼子軍營。
殺鬼子那是還業障,畢竟手裡有冤魂!舍了這一身的武藝跟性命保家衛國,咱才算個真正的英雄。
當初夜襲鬼子軍營,砍殺了一千多個鬼子!最終只有20人活了下了,十幾個弟兄全身而退,其中他自己帶著的弟兄帶回來了七八個,這也是他李山魁的硬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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