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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太守不只是想呼死縣令,而是想把他五馬分屍、千刀萬剮了。
這個傻缺,做事情怎麼就不動動腦子?抓人之前連對方身份都沒弄清楚,難怪三十好幾才考中進士,這麼多年一直沒有升遷,不是沒原因的。
可現在就算殺了他也沒用,必須把事情處理好。
想了片刻,吩咐下人:“來人,給我換上官服,本官要親自去請罪。”
縣令鬆了口氣,有太守幫他頂著,至少不用死了。
突然太守又道:“等等,我不能去。”
他現在不能出面,一露了面,這事他就脫不了干係。
此刻最好的辦法是他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把人關兩天,讓縣令以抓錯為名,把人放了。
到時候就算上面知道,他沒有過錯。上面發火,可以把罪責推給縣令;若是不發火,還能賺個不畏強權、執法無私的美名。
越想越覺得該如此,對縣令道:“你現在去暗地裡弄清她的身份,到底是公主還是郡主。若身份如實,隨便問幾句,就說抓錯了,認個錯,把人放了就是。”
縣令擔心道:“這樣行嗎?”
太守怒道:“不行也得行,快去。”
縣令不敢再說,回到牢房,讓人密切注意沐心悅等人的行為。
牢房不是一根根木棍建造而成,而是土牆分開,所以牢房裡面發生什麼,外面看不見。
不過這也正好方便縣令偷聽牢房裡面的對話,外人他不放心,他得親自偷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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