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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麻子是建寧城外的山民,平日裡砍柴打獵,拿到城裡面換吃食。這天他運道好,獵了一頭四不像(注1:鬣羚,又叫山驢子)脖頸處一圈白毛,看著賣相極好。
他未免嘆氣,可惜被獸夾夾傷了腿,大約賣不上價格了,若是個活的,說不定能賣個十兩銀子,可以好生吃喝幾年了。
大明朝賣兒賣女,也不過就是幾兩銀子,這還是年景好的時候,要是荒年,大把人牙子,能把價格壓到百十文錢,父母也只能接受,賣了,好歹還有個念想,孩子說不定有個活路,不賣,那是活生生要餓死的。
他拿個雙繾獨輪車就把四不像推著往城裡面去,這車是大明朝民間很常見的,有點錢的,前面可以用驢拉著,沒錢的,自己去推,也能走。
那貨棧裡面,南來北往的,多有這個,許多傳世古畫中都有這小車的身影。
進城門的時候,守城門收稅的一看,頓時惋惜得很,說這四不像賣相好,可惜,死了,肉麼,賣不上幾個錢,要是活的,他倒是可以做箇中人,保管能賣個百八十兩。
王二麻子一聽,能賣百八十兩?
城門官未免撇嘴,就說,俺們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窮苦得很,拿到南直隸去,那裡的讀書老爺們就好這一口,哪怕買了不騎,養也要養一頭,那是身份的象徵,就如老爺我……
他說著,得意洋洋抬腳,說,瞧見沒有,緞綾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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