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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小孩子調皮搗蛋給其他人破壞了什麼東西他都不太相信,更何況是殺人放火違法犯罪的事兒,他不敢,也沒有理由這樣做。
無憂緩了幾口氣,道:“天還沒亮這些官兵就凶神惡煞地衝進家裡要抓我,說是雲城東市五光綢緞莊史老闆的兒子被人掏了心,他們追蹤血跡到這裡,還在我的鞋子上面發現了血痕。”
沈乾將視線落在無憂又髒又舊的麻布面兒黑色鞋子上面,仔細看看果然帶有一些黑紅色的痕跡。
無憂低頭,聲音有些打顫道:“史家娘子過來指認,說親眼看到,是我害死了她的兒子。”
沈乾眉頭微蹙:“晚上出門了?”
無憂肯定地搖頭:“沒有。”昨晚正是大年三十,大家都在守歲,他吃飽撐的出門做什麼?
沈乾越發不解:“那鞋子的確是你的?不曾失竊?”
無憂還是肯定地搖搖頭。
其實問完沈乾就發覺自己的問題有點多餘,如果鞋子真的不是無憂的,那兇手至少要和他差不多年齡才能想出嫁禍給這小一個孩子吧?同理,如果鞋子失竊,兇手也至少得和一個小孩子年齡相仿才能穿得下吧。
可是一個十歲出頭的少年,怎麼可能去殺人?連心臟的具體位置都搞不太清楚,又怎麼會有能力將其掏走?那個史家家主是傻子不成?不會反抗的?還有史家娘子,他看到的既然不是無憂那又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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