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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案子,尤其是大案子,案情分析會是一定要跟上的,集思廣益嘛。
老左做著情況通報,“死者趙權,男,36歲,於本月1號下午14時許,在由向陽北路方向出城的路上,行車途中因撿拾掉落座位下的手機,失控撞上前方立交橋墩,後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死者蔣素英,女,33歲,同日同一時刻,在化工橋附近,撞上了一輛大貨,頭部受到重擊,也沒搶救過來,大貨駕駛員未受傷。”
“死者二人系夫妻,雙方均屬再婚,沒有要孩子,共同經營一家外貿公司,小有資產。”
說著老左放出了從交警支隊那邊轉來的現場監控影片。
二人發生事故的前因後果都拍的很清晰,尤其是趙權那邊,高畫質攝像頭下,連行車期間手機掉落俯身去撿都拍的清清楚楚。
這純粹是自己作死吧,哪有什麼疑問可言?
但小有資產的夫妻倆,在相距甚遠的兩個地方,同時出事死亡,就真的巧合過分了,也無怪葛憨厚會如此慎重。
老左解惑,“死者趙權的驗屍報告未發現問題,但在死者蔣素英血液內,發現了微量的一氧化二氮,該成份對人體可產生輕微麻醉作用。”
所以這就是交警那邊將案件移交來的主要依據?
眾警齊齊將目光鎖定在第二段影片上,也即蔣素英發生交通事故的那一段。
蔣素英駕駛的,是一輛白色的奧迪A6,與其資產相比,略顯低調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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