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go-->
明非在家猶豫了好幾日,猶豫到底該不該去找李治,該不該將格物學這個新學派稟報上去。
這是一個打破傳統的新學派,明非不認為李治會接受。
並且沒有事實證明格物是有用的。
因為格物暫時只是些理論上的東西,由於條件限制,沒有能拿得出手的例子。
總不能光靠嘴說,就像告訴李治水是由一個氧原子和兩個氫原子構成的,有用嗎?沒有。告訴李治路程相同時間和速度成反比一樣,是對牛彈琴。
只有真正的拿出成果,才能讓人信服。
明非也在尋找格物真正的意義在哪裡,或者說目標在哪裡。理論沒有出路,難道真得造出電燈泡、內燃機、槍火大炮?這些也太難了。
所以他決定先不去找李治了,他得先讓自己不再盲目下去。
好在愁眉之時,宮裡傳來了好訊息。
新的大唐律法永徽律頒佈了。並且裡面還特地涉及到了版權法。
版權法明確提到:凡個人刊行,如若申報上司,即可被律法保護。凡將他人書版翻開攙奪,或改名換目,依竊盜論處。
永徽律裡面提到的版權法雖說很簡單,只有短短兩句話,但足以讓明非感動哭了。
因為永徽律的主修是于志寧,于志寧這個出了名的老腐朽,竟然真的允許了版權法的出現。
這也是歷史前進的一大步啊。
也就是說,個人在寫完書後可以在衙門報備,如果別人抄襲翻版或者改名換姓的抄書,就按照盜竊罪來算。大唐的盜竊罪是很嚴重的。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