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著他在說話,像被車輪碾過的聲音沙啞地綻放在這不足一尺的黑瓦罐裡。
他和那個女人還有什好說的?
我看見他的靈魂鑽去,縮小的影漂浮在瓦罐上方。
“我也愛過三個邊族女人,不過她都是一個人。”他對那個女人說。
我嗤之以鼻。
還要從頭講起嗎?
那個女人三次不記得你,你還要上趕著全解釋一遍嗎?你是欠她的嗎?
“第一次,是在我六歲的時候,我第一次見到那個邊族姑娘。我約好去私奔,不過後來父親把我綁在柴房,我沒赴約。”
儘管已經聽他講過一次,我還是感到驚訝:小時候幼稚的好感也作數嗎?那時候喜歡的人記一輩子那久嗎?
惜我沒把握住小時候那段時光,沒把握住好機會在我心裡裝一個人,不然我也像他這般重情重義吧?
不過重情重義也沒什好,就看他,不還是被心上人拖累到賣靈魂的地步嗎?
“第二次是十幾歲,我站在書苑的臺子上,一眼就認了她,惜她沒認我。不過我仍舊相愛了。我又約好私奔,就在路上,她誤以為我偷盜了她家的財物,把我按在床上強行床事。然後甩手走人。”
十幾歲的年紀,我那時候已在點翠閣接過上百位客了,只有他這些官家商家的公子小姐,才有機會在這個年紀談個情愛,剩尋常百姓的子弟,哪個不是早謀營生?
我說這個也不是覺得他活該受這份苦,那怎辦呢?單純又直爽的兩個孩子碰到一起,總要有愛得更深的一方來承受那些難捱的東西,頂著委屈說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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