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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這個故事後,劉汾意味深長地對廖峰道:”這便是律令中,建議審案法吏不要動輒用刑的緣故了,只有詰問到犯人辭窮,多次欺騙,還改變口供拒不服罪時,才能依法拷掠,拷掠緣由還要記在爰書上。“
廖峰明白了,因為只是”建議“而非嚴格禁止,所以宏淵國的官吏並不遵守這一條款,也只有劉汾等少數人默默執行。
用通俗一點的說法,劉汾是個相信”程序正義“的法官。他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維持裁判過程的公平,如此才能達成“律法上的正義”。
廖峰不免慚然,還記得他剛當上長史的時候,也是個追求“正義”的好文吏。可經歷了許多的事情,在戰場官場裡摸爬滾打兩圈後,廖峰的心境開始有了變化,一些原則被拋棄了,做事開始不擇手段起來……
劉汾是個聰明人,他隱隱約約已經猜到廖峰和潯南郡的宿怨,能猜出來他積極參與此事的目的,只是廖峰做事謹慎,沒有任何把柄。
所以臨別時,劉汾便意味深長地對黑夫道:”廖長史,你雖然年紀輕輕就立功得爵,身居高位,但切切要記住,錯行必得錯果!“以公務之名,行報私仇之實,不可取!
劉汾話中有話,廖峰面上恭敬聽訓,心中卻是一聲無奈的嘆息。
他不會嘲笑劉汾迂腐,而是會敬佩劉汾。
世人皆隨波逐流,講究與世推移,唯獨劉汾一直站立在原地,手裡抱著數卷《宏淵律令》,堅持自己心裡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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