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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鍾國正吃完早飯後,拿著一張寫好了的請假條,就去和易大偉請假,說今天要去辦點私人的事情,需要請一天的時間。易大偉看都沒有看,就在請假條上寫上“同意”兩個字後,才問道:“需不需要我出面?”
鍾國正笑了笑答道:“謝謝了。很小很小的事情,只要有了時間,就可以辦好的。”
鍾國正請好假後,慢慢走到供銷社,找到曾恩福,借了一部永久牌單車後,開始往大塘背大隊小學騎去。
27日是星期天,是全縣從大隊幹部中招考公社幹部的筆試時間。黎悠璽參加明天的考試,希望鍾國正給她壯壯膽。鍾國正二話沒說就答應了。他準備用單車把她搭到縣城。
大隊小學只有一個代課老師,黎悠璽不能因為自己參加考試而停學生的課,必須上完上午下午的課,才能離開學校,到縣城去參加招幹考試。而下午上完課已經沒有到縣城的客車了,這就是鍾國正借用曾恩福的單車的原因。
鍾國正推著單車路過大隊小學時,看到黎悠璽正在跟學生上語文課,就沒有打擾她,直接把單車推進了黎悠璽的家裡。鍾國正放好單車後,開始準備中飯。
鍾國正在房子裡轉了幾圈,除了發現幾個醃菜的罈子,估計裡面會有醃著的油炸豆腐、酸蘿蔔外,再也沒有找到其他的哄麼菜了。要不是自己來的時候,在公社食品站砍了差不多有一斤肉,中飯真的不知道永哄麼菜來送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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