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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黑不溜的的山豬,飛鹿絕對是最受歡迎的食物。
飛鹿之所以得名是因為這傢伙奔走如飛,快如閃電,讓高嶺族人目瞪口呆。若是單比速度,高嶺族人連跟在飛鹿後面吃灰的資格也是沒有。
在高嶺族的菜譜中,飛鹿是少有的美味。
而到了秋天,飛鹿的皮毛呈深黃色,皮毛的表面有落葉狀的白色斑點,和枯葉更是非常接近,更加難以發現飛鹿的行蹤。
可以說,這一次居然能夠抓到三頭飛鹿,可謂是運氣沖天。
不過相比狂犀這一份收穫,飛鹿也就不算什麼了,雖然鹿肉的味道極其鮮美。可在冬日,美味是最沒用的東西。
狂犀皮糙肉厚,體表有黃褐色短毛。
狂犀腿部粗壯,頭部有實心的尖角,發狂時,狂犀敢於向一切對手挑戰。高嶺族用來圍獵的木盾在狂犀的尖角下,比一張紙強不了多少。
所以,這傢伙非常難以捕捉。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狂犀連頭帶尾,體長五米,肩高兩米,體重八千斤。八千斤是什麼概念,就算是將骨頭、鮮血、內臟全部去掉,一頭狂犀也可以提供三千斤左右的肉食。
三千斤是什麼概念?
那比七頭山豬,三頭飛鹿加起來還要重。
足以供一家五口連續食用一年。正是為了將這樣一個大傢伙弄回家,狩獵的隊伍方才比往常晚了一些。
小孩子們撫摸著狂犀骨質的尖角,肥大的鼻子,嘖嘖讚歎。而那些狩獵隊的男人們則是挺胸疊肚,倍感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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