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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上了堂,李青悠才知道那日抓她的官員姓李,是欽差大臣。
這位李欽差和趙縣丞話裡話外說牧場是衛沈兩傢俬養軍馬的罪證,更暗指衛家通敵叛國,意欲謀反。
李青悠才不攙和那些破事,無論對方給定什麼罪名她就直接認,這種時候不是充大頭的時候,怎麼都是死,挨一刀痛快的死總好過被活活打死。
屈打成招在這年頭都不叫事。
也因此李青悠除了上下堂的路上被官差推搡了幾下之外,基本上沒受皮肉之苦。
許縣令就不同了,他知道認罪的後果,咬死了什麼都不知道,任何事都跟他無關,一堂過下來就被打的跟血葫蘆似的,看的李青悠直咋舌。
許縣令畢竟是朝廷命官,李欽差不敢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時候將其定罪,另外李青悠屬於主犯之一,哪怕她痛快的認罪了也不能就地處死。
於是李欽差打囚車裝木籠,把許縣令一家及李青悠押送京城受審。
好在這會是夏天,除了熱一些,久不能洗澡臭一些,免不了被蚊蟲叮咬,還有伙食不太好之外,其餘的倒是沒受什麼大罪,畢竟她什麼罪都認了。
相比之下許縣令可受了大罪,他在過堂的時候被打的不輕,夏季又容易發炎,傷口不斷往外流膿,眼見著的不少處已經潰爛了,再折騰下去估計不到京城就得一命嗚呼。
許夫人整日哭泣不止,到後來哭都沒力氣了,雙眼木然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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